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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新市镇委员会关于新市镇党委下辖的14个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1-08 21:27:31 |   作者: 进口业务

  县委村级巡察组巡察新市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多次调度整改工作,通报整改进度,确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7个。

  (1)关于学习规定动作打折扣。东风社区村、观音村、汉溪村、何家坪村、吴家坝村、平宁村、龙口社区等7个村(社区)将《习谈治国理政》《习著作选读》等学习书籍存放在党群服务中心,未按要求没有发放给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东风社区村、观音村、汉溪村、何家坪村、吴家坝村、平宁村、龙口社区已排查清理《习谈治国理政》《习著作选读》等学习书籍发放情况,8月内已将书籍发放至未领取的党员或干部手中,并完善签领台账。二是镇党建办在9月已全覆盖检查各支部各类书籍发放情况,无此类情况发生。

  (2)学习流于形式。白花村、龙口社区等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省、市、县会议精神,仅记录标题,无详细的细节内容,学习质量不高、效果不佳、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白花村、龙口社区等党支部结合当时会议情况、参考其他同参会人员学习笔记,已完善具体学习内容。二是镇党建办已于10月组织各支部书记及负责会议记录具体经办人,开展会议记录培训,规范各支部记录内容。

  (3)学风不实不正。龙口社区2022年4月19日,党员培训记录内容为《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2022年天宫村学习记录出现“学习习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不规范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龙口社区和天宫村党支部已修改不规范记录内容,并通知各村自查清理,对存在类似问题进行立即整改。二是镇党建办已于10月组织各支部书记及负责会议记录具体经办人,开展会议记录培训,规范各支部记录内容。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有差距。钓岩村雨露计划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金某某、贺某某、朱某某、黄某等4名学生应享受但未享受雨露计划补助;防止返贫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2023年,院坪村李某某、文某登、牟某某、文某钿等4户疑似漏测失帮,被市乡村振兴局通报后才将以上农户纳入监测对象。

  整改情况:①雨露计划宣传政策不到位:已于8月内将未申报的雨露计划补助兑现到位,已发放4名应享受但未享受雨露计划学生的相关补助。

  ②防返贫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已将院坪村文兴钿、文宏登、李林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文宏登已于2024年6月消除监测风险;二是利用公益性岗位、到户产业增收、教育帮扶(雨露计划)、医疗救助等措施,开展针对性帮扶,文兴钿、文宏登、李林清均已开展到户项目并发放补助3000元。

  (5)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寸腰村村道波形护栏脱落未及时修复,存在比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对寸腰村村道脱落的波形护栏的修复。二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互与通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6)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监管不到位,野外违规用火现象时有发生。寸腰村2021年至2023年连续发生野外焚烧秸秆事件;汉溪村2021、2022年各发生了2起野外用火事件;钓岩村2021、2023、2024年均有野外用火事件发生;先锋社区村2024年发生2起野外用火事件;院坪村在巡察期间,再次发生2起野外用火事件。

  整改情况:一是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巡逻检查,严肃处理违规用火行为,建立执法台账,二是利用大喇叭、村民微信群等开展野外用火宣传。

  (7)城乡环境整治有差距,影响人居环境。龙口社区农贸市场脏乱差、雨污露天排放、阵地办公场所杂物乱堆乱放,龙口社区车辆占道乱停乱放,影响群众出行;白花村、凤凰村在村道边倾倒建筑、枇杷套袋垃圾;院坪村将垃圾乱扔在党群服务中心围墙下。

  整改情况:①龙口社区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一是龙口社区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确保清洁人员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每日清扫,垃圾分类及时清运;二是组织干部职员不定期开展集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爱护环境卫生氛围,目前已于9月28日开展全镇卫生大扫除。

  ②雨污露天排放问题:对现有的排水系统来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管道做修复或更换。

  ③阵地办公场所杂物乱堆乱放问题:对办公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整顿,清除不必要的杂物,办公场所杂物摆放规范,按时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

  ④龙口社区车辆占道乱停乱放问题: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违规停车的管理。

  ⑤村民不按规定投放垃圾问题: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村民的环保教育,引导村民到垃圾点倾倒垃圾,道路两侧的垃圾要及时清除。

  (8)村集体经济收益较低。白花村、凤凰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收入来源结构单一,主要是茵红李销售奖补,占年收益的一半以上,无另外的收入来源,2022、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益位列全镇末位。

  (9)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进度缓慢。2022年,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下达院坪村财政涉农资金50万元实施100只黑山羊养殖项目,要求2022年完成项目建设。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未完成项目建设,无法产生效益。

  (10)矛盾纠纷处置不力,发生“民转刑”案件。2021年,观音村4组村民吴某清与吴某华因土地边界发生纠纷,但因调解处置不力,导致矛盾纠纷升级,最终发生了刑事案件。

  整改情况:完善处理机制,对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开展矛盾化解,确保案结事了,建立矛盾化解台账。

  (11)“三务”公开不规范。先锋社区村、汉溪村、凤凰村、观音村公开栏空白无内容;东风社区村、钓岩村公开内容未及时来更新;平宁村、院坪村村务公开内容张贴凌乱;何家坪、吴家坝村、钓岩村张贴与公开栏无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先锋社区村、汉溪村、凤凰村、观音村已根据相关要求公开相应内容。二是东风社区村、钓岩村公开栏已及时完成内容更新。三是平宁村、院坪村已对“三务”公开栏进行清理,保证内容与栏目相对应。

  (12)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较为缺乏,未对民间信仰场所依法治理。天宫村通村道路旁修建有1处较大未经批准的民间信仰场所,但未依法对其进行治理。

  (13)文化宣传设施管理不到位。院坪村、平宁村广播室堆放各类杂物,杂乱无序,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先锋社区村文化长廊展板损坏未及时维修,长期闲置未使用,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于9月完成院坪村、平宁村广播室规范整理,先锋社区村文化长廊维修及规范使用。

  (14)财务报账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村(社区)财务报账资料存在大小写不规范、经办人未签字、附件不齐不全、审批表有涂改痕迹、逻辑错误等问题。汉溪村2023年办公用品1019元报销单金额合计小写不规范;院坪村2022年11月报账租用打印机使用纸张费用700元,仅有税票,无相应支付依据材料;东风社区村2023年2月报销2023年春节慰问困难老党员1800元审批单经办人未签字;寸腰村2021年11月购买人大选举物资报账附件商品名称不详;吴家坝村2022年9月报账1000元租车费村级租用车辆审批表日期有涂改,10月报账办公室费760元,填报日期和支出事由有涂改。

  整改情况: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于5月组织各村(社区)负责人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新市镇办公经费管理办法,杜绝又出现此类问题。

  (15)多列支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寸腰村2019年8月报账集中供水杨柳湾段主管维修项目,结算金额为4850元,实际支付金额为4950元,多报账支付了1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结)决算表金额本应为4950元,结果误写为4850元。

  (16)白条列支费用。汉溪村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白条列支用餐费840元;吴家坝村2023年白条列支2022年“七一”党建活动用餐费1500元。

  (17)违规列支用餐费,14个村(社区)均违规使用工作经费列支用餐费,2023年用餐费合计金额达72882元。东风社区村、院坪村2023年用餐费分别为7447元、7040元。

  整改情况:镇财政所、三资办已组织全镇村社区支部书记及报账员进行办公经费和为民服务经费业务培训,规范报账流程及佐证资料。

  (18)违规购买、发放纪念品。先锋社区村在2022年“七一”庆祝活动时使用工作经费3055元购买65个茶杯发放给参加人员;院坪村2023年党支部“七一”活动使用工作经费980元购买35个不锈钢茶壶发放给参加人员;吴家坝村在2023年联建支部“我为乡村振兴献良策”主题党日活动时使用工作经费1364元购买115个水杯发放给参加人员。

  整改情况:先锋村已退还办公经费3055元,院坪村已退还办公经费980元,吴家坝村已退还办公经费1364元。

  (19)违规发放务工补助。天宫村村干部文宏会2022年领取会议补助20元;观音村向某某、蒋某某未参会领取会议补助。

  整改情况:天宫村文宏会已退还20元会议补助,观音村向某某、蒋某某已退还会议补助。

  (20)审核把关不严。平宁村烤烟烘烤房电力安装项目招投标程序不严谨,无资质公司中标;汉溪村询价采购志愿者服装,被询价单位均无该项目经营资质;东风社区村2022年垃圾转运项目最高限价4900元/月,3家报价参与人有2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仍违规确定中标人。

  整改情况:镇经发办、财政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已组织平宁、汉溪、东风社区村支部书记及经办人对发包项目、询价项目、招投标项目知识进行理论学习,严格遵守项目规章制度。

  (21)项目监管不力。吴家坝山坪塘维修整治建设进度滞后,开工时间是2023年9月1日,工期要求两个月,截至2024年4月才完成一半工期。

  整改情况:该项目由于前期建设不规范未达到验收标准,已于2024年6月完成整改并兑现资金。

  (22)违规支付工程款。钓岩村2023年支付1组产业路维护项目40900元,未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质保金1227元却全额结算工程款;龙口社区2022年8月支付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资金17万元,截至巡察进驻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5100元。

  整改情况:一是钓岩村“两委”已组织人员对钓岩1组产业路维护项目进行质保期后的质量复核验收。二是龙口社区已出具质保期验收表。

  (23)村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院坪村村公司2022年支付高速路清理工资费用16500元无审批程序、务工考勤记录、用工协议,2023年支付垃圾转运费18000元无审签、垃圾转运记录单;汉溪村村公司2022年支付发电机货款1573元无审签、发票、支出报销单、购买合同、验收清单;吴家坝村村公司支付85万元农副产品货款,付款申请单和支出审批单无人签字,无支付合同。

  整改情况:院坪、汉溪、吴家坝村公司负责人牵头,对照各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收支符合相关规定,杜绝又出现问题。

  (24)村公司参与本村项目投标,并成为中标单位,存在廉洁风险。在项目发包过程中,项目资金预算由本村及有关人员组织并且开展,项目评标人员、监督人员也均由本村有关人员组成,村公司负责人为本村支部书记或其他村常职干部兼任,导致在项目发包过程中难以做到回避和落实相互监督等制衡措施,不能杜绝“人情评标”现象,对评标结果的客观公正性缺乏公信力和有效监督。观音村2022年1-9组公路路面塌方项目由其村公司中标;天宫村2023年道路水毁隐患整治项目由其村公司中标;吴家坝村2022年垃圾转运项目由其村公司中标。

  整改情况:各村公司已逐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在今后的项目发包中本村公司禁止参与本村项目竞标。

  (25)2021年,凤凰村在与平宁村、天宫村、院坪村、东风社区村联合开展新市大桥片区党支部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中违规使用工作经费135元购买烟酒;2022年,先锋社区村在开展“七一”茶话会活动中违规使用工作经费50元买酒。

  整改情况:凤凰村已退还135元办公经费,先锋社区村已退还50元办公经费。

  (26)凤凰村2020、2021年度党建述职报告雷同,2024年工作规划中有“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等内容;东风社区村2021、2022年度工作报告雷同,先锋社区村2020、2021、2022年工作规划雷同,未按各年度实际制定;钓岩村2019、2020年工作总结雷同,未按村真实的情况作年度总结;平宁村2023年秸秆焚烧方案出现“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天宫村村委会”“成立天宫村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天宫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等严重错误内容。

  整改情况:“问题村”已对照当年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修改完善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并于8月底交镇党建办收集汇总。

  (27)汉溪村未有效解决农户枇杷、李子管理不规范、缺技术问题,导致助农增收效果不明显;寸腰村基本医疗保障有差距,村医生未到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导致群众就医不方便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东风社区村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不到位,原二坪片区群众长期存在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问题,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龙口社区部分路段无路灯,部分路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影响群众夜间出行;凤凰村1组已经修建的饮水池漏水至今未修复,导致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困难。

  整改情况:①农户枇杷、李子管理不规范、缺技术问题: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邀请农业部门相关专家到村开展枇杷、李子等产业种植技术培养和训练,同时深入田间地头调研,针对产业技术薄弱村实施重点帮扶。

  ②寸腰村基本医疗保障有差距:镇社会治理办积极对上沟通争取人员和经费,督促村医到岗履职。

  (28)白花村自2021年换届以来,先后有2名村干部因个人原因先后辞职,特别是2022年至2023年10月期间,仅有2名干部在职,副主任、纪检委员、综合专干等3名干部未配齐;何家坪村自2022年以来班子长期配备不齐,最严重的时候仅2人任职,且党群服务中心是租赁房屋,功能设施不达标,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钓岩村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村干部年龄普遍较大,对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重视不够,出现干部断层现象;院坪村两任纪检委员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离职,现任纪检委员由镇干部兼任,难以兼顾纪检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监督实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村班子补选工作,配齐各村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二是已完成何家坪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办公地点选择和搬迁,待沿江高速路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收回本村党群服务中心并进行规范化建设,及时搬迁。

  (29)“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汉溪村2021年至2023年“三会一课”标题式学习,其中2021年6-11月“三会一课”记录缺失;观音村无2022年 1月、2月、6月、7月支委会记录;白花村2021年6月、2022年12月支部书记讲党课仅有标题无内容;大部分村(社区)组织生活会党员未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打折扣、走过场。钓岩村党员王某某、龙口社区党员李某某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被确定为“合格”等次。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委会和支部大会,重新议定并通报钓岩村党员王某某、龙口社区党员李某某在受到处分当年的考核结果。二是镇党建办每季度至少到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支部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做监督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并明确整改时限。

  (30)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天宫村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罗某某转为正式党员,无投票表决情况,且入党时间与转正时间间隔了2年;天宫村党支部讨论接收何某为预备党员,参会党员未逐一表态发言,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表决;先锋社区村2020年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侯某某、黄某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石某某、张某某参会并作“同意”表态发言;院坪村2024年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彭某某转为正式党员,参会党员均未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天宫村罗某某入党情况向村巡组作出情况说明,并完善其入党资料交组织部审核。二是对反馈的几名党员入党情况进行复核,对实际操作规范、记录错误的,已修改完善记录并报镇党建办备案,对操作不规范(如未按要求进行无记名投票)的,已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认定党员身份。

  (31)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先锋社区村、院坪村、吴家坝村、钓岩村、东风社区村、白花村、观音村、何家坪村、龙口社区等9个村(社区)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时为党员发放会议补助。先锋社区村党支部2023年10月召开党员大会,发放党员会议补助380元;观音村党支部2023年2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发放党员会议补助200元;东风社区村2022年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发放党员会议补助共计500元。

  整改情况:严格要求各村开展自查自纠,纠正违规行为,并已完成违规发放资金追回。

  (32)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2019年至今有11名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其中被开除党籍2人。何家坪村2020、2021、2022年连续3年有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甚至有1名党员被开除党籍;寸腰村党员傅某某2019、2020年连续两年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各支部已严格进行通报,作为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

  (33)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东风社区村党员有多名党员在外地任教任职,但个人党组织关系仍在本村党支部未转走,且长期不参加村党支部组织活动;寸腰村流动党员蒋某某2022年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2024年才被开除党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流动党员台账,动态掌握流动党员流动去向、流动时间、就业情况、就业及居住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内容。二是以季度为单位,开展流动党员情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流动党员应转尽转。

  (3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吴家坝村党员、时任副主任刘某某2022年因在本村移民后扶产业区灌溉水池建设项目验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于2023年被新市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龙口社区党员李某某在担任龙口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期间,挪用集体资金0.2万元,侵占集体资金0.12万元,于2023年被新市镇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党建办牵头,每月集中组织各村(社)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每年持续开展优秀党员评选,激发党员积极性和荣誉感;设立党员先锋岗,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引导党员正确履职。

  (35)寸腰村、凤凰村未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东风社区村、先锋社区村村民自治章程雷同;汉溪村、院坪村、吴家坝村等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照搬照抄模板,未按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与村实际结合不紧密,实用性不强,导致村民自治流于形式,基层治理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镇社会治理办已指导各村(社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重新逐条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36)14个村(社区)均无专人负责上轮巡察整改工作和巡察整改档案资料,不清楚上轮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各村(社区)联系村镇领导牵头,督促各村(社区)针对巡查反馈问题清单及时梳理,对照清单逐个整改、销号。

  (37)院坪村、汉溪村等9个村仍存在“三务”公开不规范问题;凤凰村、寸腰村等仍存在“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龙口社区、先锋社区村、钓岩村等仍存在报账资料不规范问题;院坪村、汉溪村等仍存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料不规范问题;吴家坝村、天宫村、平宁村等仍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何家坪、寸腰村等仍存在少数党员管理不到位、纪检监督不到位问题;观音村、东风社区村仍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白花村仍存在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不够,导致出现干部断层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并细化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确保“一个问题一个措施、一个不漏”,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

  (1)聚居点房款收缴不力。13个村现有未收缴聚居点房款多达1019.6978万元,其中钓岩村、吴家坝村、何家坪村、观音村4个村未收缴房款均在100万元以上,占未收回房款总额的63%。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全面摸排,更新问题清单,出具整改方案,涉及整改资金在施工方尾款中扣除。二是多措并举收集房款。再次下发催款通知,同时针对无理由拒不结清款项的,启动诉讼程序且持续开展催收工作。

  整改情况:对各村的产业扶持基金进行再次排查清理,建立台账,明确还款时限,逐户入户催还。

  (3)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流出耕地整改不力。2023年,仅钓岩村、天宫村2个村完成了年度流出耕地整改目标任务,其余村均未完成,其中凤凰村完成2.4亩,完成率仅为8%;观音村完成62.11亩,完成率仅为15%;白花村、汉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滞后,土地未按期交付。

  整改情况:加大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政策宣传,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好巡田APP的作用,及时发现制止耕地流出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未到账。2021年,寸腰村将产业扶持基金20万元投入到姜家坡养殖场,每年收取借款总额的3%(6000元)作为村集体保底收益,至今未到账;2022年,天宫村、东风社区村分别将中省市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资金100万元投入天宫村白鹅孵化基地,各村每年保底收益5万元,2023年保底收益至今未到账。

  整改情况:下一步,由联系天宫村镇领导、天宫村负责人,联系东风社区村镇领导、东风社区村负责人牵头,将每村5万元村集体收益交到村联合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已经确定的整改方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一)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推进问题整改。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改进的重要助力,对照问题清单,深挖原因,优化举措,确保将余下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计划时限内全部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坚持不定期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二)健全机制,全力以赴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工,在聚焦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全镇党建、工程项目建设、民生兜底保障等相关机制并严格落实,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成事,切实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三)强化监督,持之以恒补足短板漏洞。坚持严管干部,深入整治干部队伍“怕慢懒庸散”作风顽疾,持续推进干部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着力为新市高质量发展塑造一支不怕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通信地址: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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